包鑫. “回到孔子”“发展孔子”和“饶过孔子”——孔子文化产业中的叙事和开发原则[J]. 《金钥匙(汉文、蒙古文)》, 2024, (2): 107-112. DOI: 10.3969/j.issn.2097-1443.2024.02.021
引用本文: 包鑫. “回到孔子”“发展孔子”和“饶过孔子”——孔子文化产业中的叙事和开发原则[J]. 《金钥匙(汉文、蒙古文)》, 2024, (2): 107-112. DOI: 10.3969/j.issn.2097-1443.2024.02.021

“回到孔子”“发展孔子”和“饶过孔子”——孔子文化产业中的叙事和开发原则

  • 摘要: 孔子文化产业是以孔子文化为核心内容进行的产业化活动。不同于一般的历史人物,孔子作为中华文化的象征,其产业化活动更具特殊性和复杂性,因而其产业化开发不能任意为之,而需讲求创作的叙事原则和产业的开发原则。“‘回到孔子’:认识历史上真实的孔丘”“‘发展孔子’:契合当下的创造性书写”和“‘饶过孔子’:避免过度商业化和娱乐化”这三点原则,能够保障产业化语境下讲好孔子故事,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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